違反資訊申報、重大訊息及說明記者會規定資料 (證交所)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上市公司違反資訊申報、重大訊息及說明記者會規定專區
欄位 : 出表日期、發函日期、股票代號、公司名稱、違規事由、違反資訊申報作業辦法條款、違反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條款、裁罰金額(萬)
| 出表日期 |
11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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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函日期 |
1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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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號 |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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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稱 |
中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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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事由 |
貴公司114年4月16日發布「媒體報導本公司之子公司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4月9日向台北
市政府辦理都審變更掛件事宜」之重大訊息,經查前開都審變更掛件乙節,因京華廣場興建案係屬重
大營建案,相關容積率變動對股東權益具有重大影響,業已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
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51款規定,惟貴公司遲至4月16日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
大訊息畫面,且公告內容敘及「鼎越公司確已主動向台北市政府掛件申請暫緩實施,並非取消。」,
然據貴公司提供之申請書件顯示,「本次變更取消4%韌性城市貢獻獎勵、8%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及8%
宜居城市貢獻獎勵」,二者顯然有違,經本公司要求後,貴公司始於4月27日更正前開重大訊息,核
已違反「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之規定,處違約金新台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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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資訊申報作業辦法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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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條款 |
4條1項5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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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罰金額(萬)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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