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消費者保護處發布之消費資(警)訊。
來源 : 行政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資(警)訊
欄位 : 來源網址;標題;內容;上版日期
https://www.ey.gov.tw/Page/88F151FFCE5C741E/e211d29d-0c9d-4b20-949e-3b398be349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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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撤銷後仍標示專利證號持續刊載廣告,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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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在112年5月3日第1647次委員會議決議,崧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於松果購物、PChome24h購物、Yahoo奇摩購物中心、誠品線上等網路通路及HOLA特力和樂、POYA寶雅等實體通路銷售「環保室內拖鞋」,刊載商品廣告照片及在實體商品上宣稱「專利字號:D144859」,因專利權被撤銷已無專利,而涉有廣告不實,分別處崧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HOLA特力和樂)8萬元罰鍰。另就PChome24h購物、YAHOO奇摩購物中心、誠品線上廣告違法部分,予以警示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供貨商一品川流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經公平會調查,案關商品雖曾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專利權期間為101年1月11日至112年5月17日,惟該專利於110年6月24日因舉發成立遭撤銷,因此該商品已無專利,卻於專利撤銷後仍持續標示並刊載「專利字號:D144859」、「台灣註冊專利字號」、「中華民國專利證書:D144859」、「超輕量專利科技商品」等語,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 另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業意見表示,專利權撤銷後,商品即不得為專利證書號數標示之附加,除非係專利權撤銷前已標示並流通。查POYA寶雅、HOLA特力和樂等實體通路銷售之「環保室內拖鞋」製造日期為110年10月1日,已屬專利撤銷後再製造流通之商品,商品仍持續標示「專利字號:D144859」等內容,難謂是屬專利權撤銷前已標示並流通,而有前揭排除之適用。因此,該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廣告使用「專利」字樣,予人印象較其他未獲專利之商品更具獨創性、新穎性、進步性,且受專利法之保障,進而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因此,業者如果在廣告宣稱專利,應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是否相符,以免觸法遭罰。(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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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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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消費者保護處發布之消費資(警)訊。
來源 : 行政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資(警)訊
欄位 : 來源網址、標題、內容、上版日期、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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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y.gov.tw/Page/88F151FFCE5C741E/e211d29d-0c9d-4b20-949e-3b398be349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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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撤銷後仍標示專利證號持續刊載廣告,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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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在112年5月3日第1647次委員會議決議,崧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於松果購物、PChome24h購物、Yahoo奇摩購物中心、誠品線上等網路通路及HOLA特力和樂、POYA寶雅等實體通路銷售「環保室內拖鞋」,刊載商品廣告照片及在實體商品上宣稱「專利字號:D144859」,因專利權被撤銷已無專利,而涉有廣告不實,分別處崧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HOLA特力和樂)8萬元罰鍰。另就PChome24h購物、YAHOO奇摩購物中心、誠品線上廣告違法部分,予以警示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供貨商一品川流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經公平會調查,案關商品雖曾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專利權期間為101年1月11日至112年5月17日,惟該專利於110年6月24日因舉發成立遭撤銷,因此該商品已無專利,卻於專利撤銷後仍持續標示並刊載「專利字號:D144859」、「台灣註冊專利字號」、「中華民國專利證書:D144859」、「超輕量專利科技商品」等語,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 另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業意見表示,專利權撤銷後,商品即不得為專利證書號數標示之附加,除非係專利權撤銷前已標示並流通。查POYA寶雅、HOLA特力和樂等實體通路銷售之「環保室內拖鞋」製造日期為110年10月1日,已屬專利撤銷後再製造流通之商品,商品仍持續標示「專利字號:D144859」等內容,難謂是屬專利權撤銷前已標示並流通,而有前揭排除之適用。因此,該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廣告使用「專利」字樣,予人印象較其他未獲專利之商品更具獨創性、新穎性、進步性,且受專利法之保障,進而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因此,業者如果在廣告宣稱專利,應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是否相符,以免觸法遭罰。(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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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 |
1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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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消費者保護處發布之新聞。
來源 : 行政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者保護新聞稿
欄位 : 來源網址;標題;內容;上版日期
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9d93fcfb-3d60-4468-9273-cae522df78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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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消費糾紛案件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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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Consumers International, CI)今(106)年之活動主題為「建立消費者信任之數位世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配合該活動主題訂定我國「網路交易安全 消費購物安心」,目的在強化網路的交易之安全性,對已發生的消費爭議予以積極協處,因此行政院消保處陸續邀集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政府消保官及網路平台業者召開研商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會議,分析常見之網路消費爭議案件型態,研議加強處理糾紛的方法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5)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網路交易糾紛案件數為3,711件(較104年度2,844增加867件),其中網拍糾紛案件為2,698件(較104年度1,901件增加797件),占網路交易申訴案件比例72.7%,至於糾紛申訴案件數量之前3名分別為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814件)、樂購蝦皮有限公司(759件)及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547件)。另從銷售管道、商品類別及爭議類型等面向統計案件占全年申訴案件之比例如下:一、 銷售管道(交易平台)前3名:(一)網拍:2,698件(占72.7%)。(二)購物中心:650件(占17.5%)。(三)商店街:269件(占7.3%)。 二、商品類別前3名:(一) 服飾、皮件及鞋類:800件(占21.5%)。(二) 通訊及周邊商品:349件(占9.4%)。(三) 電器及周邊商品:251件(占6.8%)。 三、爭議類型前3名:(一)瑕疵:1,186件(占32%)。(二)退款問題:640件(占17.2%)。(三)退貨遭拒:483件(占13%)。如前所述網路交易糾紛申訴案不斷上升,去年網拍的消費糾紛案件數占網路交易申訴總件數高達72.7%,因此行政院消保處陸續邀集相關機關及網路平台業者召開研商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會議,分析網路消費爭議案件型態研議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首應注意賣家及交易平台的信譽,此外,除應知悉消費者保護法增定「合理例外情事」規定外,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含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等有利消費者的相關規定。其次,行政院消保處亦呼籲買家不要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因如衍生糾紛時,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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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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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a1632bcc-ded5-41e0-bbea-4c23fc99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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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網拍 慎選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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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市場的安全性及公平性,近年來已為世界各國所關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有鑑於網路拍賣平台業者遭消費者申訴的案件量逐年增加,遂持續邀集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政府消保官及大型網路平台業者就如何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召開會議,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6)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因消費爭議被申訴量(第一次申訴之案件)合計2,429件,較105年增加309件。其中,樂購蝦皮有限公司1,412件(較105年增加653件);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615件(較105年減少199件);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02件(較105年減少145件),彙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之爭議類型及商品類別最多之前3項分別如下:一、爭議類型前3名:(一)不遵守7天猶豫期:749(占30.8%)。(二)瑕疵品:465件(占19.1%)。(三)仿冒品(或不同商品):166件(占6.8%)。 二、商品類別前3名:(一) 服飾、皮件及鞋類:495件(占20.4%)。(二) 通訊及周邊商品:216件(占8.9%)。(三) 電器及周邊商品:177件(占7.3%)。如前所述,106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量較105年成長14.5%,特別是樂購蝦皮有限公司的申訴量竟暴增86%,高達1,412件(超過第2名及第3名的總合),因此行政院消保處已要求樂購蝦皮有限公司針對其被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不遵守7天猶豫期),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3個月後即回報其改善情形。另外,行政院消保處也促請各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負起管理及教育賣家及買家遵守消保法等法規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注意:一、 賣家及交易平台的信譽。二、 除有消費者保護法「合理例外情事」外,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三、 不要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如衍生糾紛,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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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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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893eda38-5900-4b6f-be7c-9ab1e43055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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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消費 慎選電商平台及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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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9)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量合計4,243件,較108年增加1,321件,增加45.2%。該處已邀集各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其降低消費爭議案件,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由於受到疫情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購物,促使消費糾紛案件數大增。被申訴量的排序如下:1、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下稱蝦皮) 2,029件(歷年統計,第一個突破2000件之電商平台),較108年增加802件(成長幅度65%)。2、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momo) 1,049件,較108年增加424件(成長幅度67.8%)。3、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72件。4、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51件,較108年減少19件(唯一下降的業者)。5、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78件。6、東森得意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前揭被申訴案件之類型及商品類別的前3名分別如下:1、爭議類型前3名(1)瑕疵品(約1035件)(2)出貨爭議(約505件),主要為商品數量、顏色、形狀等錯誤及出貨延遲。(3)不遵守7天猶豫期(約246件)。2、商品類別前3名(1)服飾、皮件及鞋類(約606件)。(2)家電及周邊商品(約530件)。(3)通訊及周邊商品(約467件)。如前所述,109年電商平台業者被申訴量大增,雖然疫情是因素之一,但業者的管理及服務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故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開會決議略述如下:1、請電商平台要求賣家須遵守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向消費者提供賣家名稱、電話等有效連絡之通訊資訊,並請經濟部輔導電商平台業者要求賣家應符合法規。2、請經濟部輔導督促電商平台業者建立相關之管理機制,有效降低消費糾紛案件,並過濾平台出現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之商品或服務。尤其是蝦皮及富邦momo 的被申訴量成長過於快速,特別要求兩家業者針對其被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下次會議回報其改善情形。3、請各電商平台負起管理賣家及教育買家遵守消保法等法規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春節將屆,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時應注意:1、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如不幸發生糾紛,有較為妥適處理的機制。2、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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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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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0a8bec78-3235-4ac0-84b8-4a975a4406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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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 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大增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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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10)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6,362件,較前(109)年增加2,119件,成長49.9%,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邀集6家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妥善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並採取措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由於受到疫情的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再加上有平台業者標價錯誤之事件,造成糾紛案件數大增。經統計,各家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量的排序如下:一、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4,069件(蛋塔標價錯誤約1,500件),占全年度6大知名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的2/3,較前年增加2,040件(成長幅度100.1%)。二、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5件,較前年增加16件(成長幅度1.5%)。三、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65件,較前年增加93件(成長幅度25%)。四、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66件,較前年增加15件(成長幅度4.3%)。五、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33件,較前年減少45件(唯一下降業者)。六、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與109年件數相同。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前揭被申訴案件之類型的前4名分別如下:一、標價錯誤爭議:約占23.6%,主要是發生蛋塔標錯價案件,消費者不滿業者處理方案造成大量申訴案件。二、瑕疵品爭議:約占22.3%,主要為3C、通訊及家電產品之品質有問題,而無法正常使用。三、退費爭議:約占20%,主要為扣款數額及退款爭議,例如賣家索取整新費及無法按約定之期間退還款項。四、延遲出貨爭議:約占6.6%,主要為疫情期間,交易量大增,但平台及物流業者考量疫情風險進行人力控管,影響交貨效率。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雖然疫情影響是去年電商平台被申訴量大增的因素之一,但平台的管理及服務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因此,已要求各家平台業者應採取下列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一、為避免標價錯誤事件再次出現,衍生大量消費爭議案件,請平台業者建立防範錯誤機制等風險管控措施。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消費爭議程序進行順利,請平台業者持續推動賣家實名制。三、為減少消費爭議,請平台業者研議延遲付款機制,例如買家取貨後始交付交易金額予平台賣家(如價金保管機制)。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有一定風險,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俾發生消費糾紛時,較能維護自身之權益。其次,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權,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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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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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8b910c88-860e-4428-beeb-2ca3ace273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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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電商平台111年度被申訴案件減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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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11)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4,957件,較前(110)年減少1,405件,降幅達22.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仍持續請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下稱數發部)要求各大電商平台,逐步減少消費爭議,並精進各項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近年線上消費盛行,再加上疫情的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也因此衍生相當數量的消費糾紛案件。經統計,去年6家知名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量的排序如下:一、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2,743件,較前年減少1,326件(減少32.6%)。二、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4件,較前年增加59件(增加5.5%)。三、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75件,較前年增加10件(增加2.1%)。四、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30件,較前年減少36件(減少9.8%)。五、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72件,較前年減少61件(減少26%)。六、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13件,較前年減少51件(減少31%)。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被申訴原因及商品類型前3名的排序分別如下:一、被申訴原因(一)瑕疵品爭議:約占31.7%。(二)產品內容爭議:約占13.3%,主要為顏色、形狀、體積及數量不同。(三)退費爭議:約占10.7%,主要為時間延遲及數額短缺。 二、商品類型(一)家電及周邊產品:約占14.8%。(二)通訊及周邊產品:約占10.4%。(三)服飾、皮件、鞋類:約占9.6%。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雖去年電商平台被申訴量減少,但平台的管理及服務的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因此,已函請電商平台的主管機關數發部,督促要求電商平台業者持續精進各項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措施,俾減少消費爭議案件。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有一定風險,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俾發生消費糾紛時,較能維護自身之權益。其次,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主張無條件解除權,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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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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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消費者保護處發布之新聞。
來源 : 行政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者保護新聞稿
欄位 : 來源網址、標題、內容、上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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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9d93fcfb-3d60-4468-9273-cae522df78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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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消費糾紛案件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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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Consumers International, CI)今(106)年之活動主題為「建立消費者信任之數位世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配合該活動主題訂定我國「網路交易安全 消費購物安心」,目的在強化網路的交易之安全性,對已發生的消費爭議予以積極協處,因此行政院消保處陸續邀集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政府消保官及網路平台業者召開研商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會議,分析常見之網路消費爭議案件型態,研議加強處理糾紛的方法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5)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網路交易糾紛案件數為3,711件(較104年度2,844增加867件),其中網拍糾紛案件為2,698件(較104年度1,901件增加797件),占網路交易申訴案件比例72.7%,至於糾紛申訴案件數量之前3名分別為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814件)、樂購蝦皮有限公司(759件)及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547件)。另從銷售管道、商品類別及爭議類型等面向統計案件占全年申訴案件之比例如下:一、 銷售管道(交易平台)前3名:(一)網拍:2,698件(占72.7%)。(二)購物中心:650件(占17.5%)。(三)商店街:269件(占7.3%)。 二、商品類別前3名:(一) 服飾、皮件及鞋類:800件(占21.5%)。(二) 通訊及周邊商品:349件(占9.4%)。(三) 電器及周邊商品:251件(占6.8%)。 三、爭議類型前3名:(一)瑕疵:1,186件(占32%)。(二)退款問題:640件(占17.2%)。(三)退貨遭拒:483件(占13%)。如前所述網路交易糾紛申訴案不斷上升,去年網拍的消費糾紛案件數占網路交易申訴總件數高達72.7%,因此行政院消保處陸續邀集相關機關及網路平台業者召開研商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會議,分析網路消費爭議案件型態研議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首應注意賣家及交易平台的信譽,此外,除應知悉消費者保護法增定「合理例外情事」規定外,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含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等有利消費者的相關規定。其次,行政院消保處亦呼籲買家不要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因如衍生糾紛時,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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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網拍 慎選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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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市場的安全性及公平性,近年來已為世界各國所關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有鑑於網路拍賣平台業者遭消費者申訴的案件量逐年增加,遂持續邀集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政府消保官及大型網路平台業者就如何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召開會議,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6)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因消費爭議被申訴量(第一次申訴之案件)合計2,429件,較105年增加309件。其中,樂購蝦皮有限公司1,412件(較105年增加653件);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615件(較105年減少199件);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02件(較105年減少145件),彙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之爭議類型及商品類別最多之前3項分別如下:一、爭議類型前3名:(一)不遵守7天猶豫期:749(占30.8%)。(二)瑕疵品:465件(占19.1%)。(三)仿冒品(或不同商品):166件(占6.8%)。 二、商品類別前3名:(一) 服飾、皮件及鞋類:495件(占20.4%)。(二) 通訊及周邊商品:216件(占8.9%)。(三) 電器及周邊商品:177件(占7.3%)。如前所述,106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量較105年成長14.5%,特別是樂購蝦皮有限公司的申訴量竟暴增86%,高達1,412件(超過第2名及第3名的總合),因此行政院消保處已要求樂購蝦皮有限公司針對其被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不遵守7天猶豫期),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3個月後即回報其改善情形。另外,行政院消保處也促請各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負起管理及教育賣家及買家遵守消保法等法規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注意:一、 賣家及交易平台的信譽。二、 除有消費者保護法「合理例外情事」外,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三、 不要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如衍生糾紛,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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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 |
1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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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消費 慎選電商平台及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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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9)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量合計4,243件,較108年增加1,321件,增加45.2%。該處已邀集各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其降低消費爭議案件,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由於受到疫情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購物,促使消費糾紛案件數大增。被申訴量的排序如下:1、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下稱蝦皮) 2,029件(歷年統計,第一個突破2000件之電商平台),較108年增加802件(成長幅度65%)。2、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momo) 1,049件,較108年增加424件(成長幅度67.8%)。3、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72件。4、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51件,較108年減少19件(唯一下降的業者)。5、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78件。6、東森得意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前揭被申訴案件之類型及商品類別的前3名分別如下:1、爭議類型前3名(1)瑕疵品(約1035件)(2)出貨爭議(約505件),主要為商品數量、顏色、形狀等錯誤及出貨延遲。(3)不遵守7天猶豫期(約246件)。2、商品類別前3名(1)服飾、皮件及鞋類(約606件)。(2)家電及周邊商品(約530件)。(3)通訊及周邊商品(約467件)。如前所述,109年電商平台業者被申訴量大增,雖然疫情是因素之一,但業者的管理及服務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故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開會決議略述如下:1、請電商平台要求賣家須遵守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向消費者提供賣家名稱、電話等有效連絡之通訊資訊,並請經濟部輔導電商平台業者要求賣家應符合法規。2、請經濟部輔導督促電商平台業者建立相關之管理機制,有效降低消費糾紛案件,並過濾平台出現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之商品或服務。尤其是蝦皮及富邦momo 的被申訴量成長過於快速,特別要求兩家業者針對其被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下次會議回報其改善情形。3、請各電商平台負起管理賣家及教育買家遵守消保法等法規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春節將屆,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時應注意:1、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如不幸發生糾紛,有較為妥適處理的機制。2、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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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 |
1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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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址 |
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0a8bec78-3235-4ac0-84b8-4a975a4406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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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疫情影響 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大增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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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去(110)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6,362件,較前(109)年增加2,119件,成長49.9%,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邀集6家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妥善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並採取措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由於受到疫情的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再加上有平台業者標價錯誤之事件,造成糾紛案件數大增。經統計,各家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量的排序如下:一、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4,069件(蛋塔標價錯誤約1,500件),占全年度6大知名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的2/3,較前年增加2,040件(成長幅度100.1%)。二、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5件,較前年增加16件(成長幅度1.5%)。三、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65件,較前年增加93件(成長幅度25%)。四、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66件,較前年增加15件(成長幅度4.3%)。五、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33件,較前年減少45件(唯一下降業者)。六、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與109年件數相同。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前揭被申訴案件之類型的前4名分別如下:一、標價錯誤爭議:約占23.6%,主要是發生蛋塔標錯價案件,消費者不滿業者處理方案造成大量申訴案件。二、瑕疵品爭議:約占22.3%,主要為3C、通訊及家電產品之品質有問題,而無法正常使用。三、退費爭議:約占20%,主要為扣款數額及退款爭議,例如賣家索取整新費及無法按約定之期間退還款項。四、延遲出貨爭議:約占6.6%,主要為疫情期間,交易量大增,但平台及物流業者考量疫情風險進行人力控管,影響交貨效率。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雖然疫情影響是去年電商平台被申訴量大增的因素之一,但平台的管理及服務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因此,已要求各家平台業者應採取下列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一、為避免標價錯誤事件再次出現,衍生大量消費爭議案件,請平台業者建立防範錯誤機制等風險管控措施。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消費爭議程序進行順利,請平台業者持續推動賣家實名制。三、為減少消費爭議,請平台業者研議延遲付款機制,例如買家取貨後始交付交易金額予平台賣家(如價金保管機制)。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有一定風險,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俾發生消費糾紛時,較能維護自身之權益。其次,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權,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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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 |
1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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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址 |
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8b910c88-860e-4428-beeb-2ca3ace273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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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6大電商平台111年度被申訴案件減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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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去(111)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4,957件,較前(110)年減少1,405件,降幅達22.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仍持續請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下稱數發部)要求各大電商平台,逐步減少消費爭議,並精進各項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近年線上消費盛行,再加上疫情的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也因此衍生相當數量的消費糾紛案件。經統計,去年6家知名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量的排序如下:一、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2,743件,較前年減少1,326件(減少32.6%)。二、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4件,較前年增加59件(增加5.5%)。三、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75件,較前年增加10件(增加2.1%)。四、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30件,較前年減少36件(減少9.8%)。五、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72件,較前年減少61件(減少26%)。六、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13件,較前年減少51件(減少31%)。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被申訴原因及商品類型前3名的排序分別如下:一、被申訴原因(一)瑕疵品爭議:約占31.7%。(二)產品內容爭議:約占13.3%,主要為顏色、形狀、體積及數量不同。(三)退費爭議:約占10.7%,主要為時間延遲及數額短缺。 二、商品類型(一)家電及周邊產品:約占14.8%。(二)通訊及周邊產品:約占10.4%。(三)服飾、皮件、鞋類:約占9.6%。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雖去年電商平台被申訴量減少,但平台的管理及服務的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因此,已函請電商平台的主管機關數發部,督促要求電商平台業者持續精進各項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措施,俾減少消費爭議案件。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有一定風險,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俾發生消費糾紛時,較能維護自身之權益。其次,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主張無條件解除權,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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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 |
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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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消費者保護處發布之新聞。
來源 : 行政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者保護新聞稿
欄位 : 來源網址;標題;內容;上版日期
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a1632bcc-ded5-41e0-bbea-4c23fc99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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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網拍 慎選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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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市場的安全性及公平性,近年來已為世界各國所關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有鑑於網路拍賣平台業者遭消費者申訴的案件量逐年增加,遂持續邀集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政府消保官及大型網路平台業者就如何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召開會議,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6)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因消費爭議被申訴量(第一次申訴之案件)合計2,429件,較105年增加309件。其中,樂購蝦皮有限公司1,412件(較105年增加653件);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615件(較105年減少199件);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02件(較105年減少145件),彙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之爭議類型及商品類別最多之前3項分別如下:一、爭議類型前3名:(一)不遵守7天猶豫期:749(占30.8%)。(二)瑕疵品:465件(占19.1%)。(三)仿冒品(或不同商品):166件(占6.8%)。 二、商品類別前3名:(一) 服飾、皮件及鞋類:495件(占20.4%)。(二) 通訊及周邊商品:216件(占8.9%)。(三) 電器及周邊商品:177件(占7.3%)。如前所述,106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量較105年成長14.5%,特別是樂購蝦皮有限公司的申訴量竟暴增86%,高達1,412件(超過第2名及第3名的總合),因此行政院消保處已要求樂購蝦皮有限公司針對其被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不遵守7天猶豫期),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3個月後即回報其改善情形。另外,行政院消保處也促請各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負起管理及教育賣家及買家遵守消保法等法規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注意:一、 賣家及交易平台的信譽。二、 除有消費者保護法「合理例外情事」外,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三、 不要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如衍生糾紛,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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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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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893eda38-5900-4b6f-be7c-9ab1e43055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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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消費 慎選電商平台及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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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9)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量合計4,243件,較108年增加1,321件,增加45.2%。該處已邀集各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其降低消費爭議案件,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由於受到疫情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購物,促使消費糾紛案件數大增。被申訴量的排序如下:1、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下稱蝦皮) 2,029件(歷年統計,第一個突破2000件之電商平台),較108年增加802件(成長幅度65%)。2、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momo) 1,049件,較108年增加424件(成長幅度67.8%)。3、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72件。4、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51件,較108年減少19件(唯一下降的業者)。5、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78件。6、東森得意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前揭被申訴案件之類型及商品類別的前3名分別如下:1、爭議類型前3名(1)瑕疵品(約1035件)(2)出貨爭議(約505件),主要為商品數量、顏色、形狀等錯誤及出貨延遲。(3)不遵守7天猶豫期(約246件)。2、商品類別前3名(1)服飾、皮件及鞋類(約606件)。(2)家電及周邊商品(約530件)。(3)通訊及周邊商品(約467件)。如前所述,109年電商平台業者被申訴量大增,雖然疫情是因素之一,但業者的管理及服務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故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開會決議略述如下:1、請電商平台要求賣家須遵守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向消費者提供賣家名稱、電話等有效連絡之通訊資訊,並請經濟部輔導電商平台業者要求賣家應符合法規。2、請經濟部輔導督促電商平台業者建立相關之管理機制,有效降低消費糾紛案件,並過濾平台出現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之商品或服務。尤其是蝦皮及富邦momo 的被申訴量成長過於快速,特別要求兩家業者針對其被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下次會議回報其改善情形。3、請各電商平台負起管理賣家及教育買家遵守消保法等法規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春節將屆,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時應注意:1、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如不幸發生糾紛,有較為妥適處理的機制。2、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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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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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0a8bec78-3235-4ac0-84b8-4a975a4406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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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 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大增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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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10)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6,362件,較前(109)年增加2,119件,成長49.9%,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邀集6家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妥善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並採取措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由於受到疫情的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再加上有平台業者標價錯誤之事件,造成糾紛案件數大增。經統計,各家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量的排序如下:一、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4,069件(蛋塔標價錯誤約1,500件),占全年度6大知名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的2/3,較前年增加2,040件(成長幅度100.1%)。二、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5件,較前年增加16件(成長幅度1.5%)。三、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65件,較前年增加93件(成長幅度25%)。四、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66件,較前年增加15件(成長幅度4.3%)。五、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33件,較前年減少45件(唯一下降業者)。六、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與109年件數相同。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前揭被申訴案件之類型的前4名分別如下:一、標價錯誤爭議:約占23.6%,主要是發生蛋塔標錯價案件,消費者不滿業者處理方案造成大量申訴案件。二、瑕疵品爭議:約占22.3%,主要為3C、通訊及家電產品之品質有問題,而無法正常使用。三、退費爭議:約占20%,主要為扣款數額及退款爭議,例如賣家索取整新費及無法按約定之期間退還款項。四、延遲出貨爭議:約占6.6%,主要為疫情期間,交易量大增,但平台及物流業者考量疫情風險進行人力控管,影響交貨效率。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雖然疫情影響是去年電商平台被申訴量大增的因素之一,但平台的管理及服務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因此,已要求各家平台業者應採取下列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一、為避免標價錯誤事件再次出現,衍生大量消費爭議案件,請平台業者建立防範錯誤機制等風險管控措施。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消費爭議程序進行順利,請平台業者持續推動賣家實名制。三、為減少消費爭議,請平台業者研議延遲付款機制,例如買家取貨後始交付交易金額予平台賣家(如價金保管機制)。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有一定風險,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俾發生消費糾紛時,較能維護自身之權益。其次,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權,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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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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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9d93fcfb-3d60-4468-9273-cae522df78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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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消費糾紛案件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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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Consumers International, CI)今(106)年之活動主題為「建立消費者信任之數位世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配合該活動主題訂定我國「網路交易安全 消費購物安心」,目的在強化網路的交易之安全性,對已發生的消費爭議予以積極協處,因此行政院消保處陸續邀集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政府消保官及網路平台業者召開研商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會議,分析常見之網路消費爭議案件型態,研議加強處理糾紛的方法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5)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網路交易糾紛案件數為3,711件(較104年度2,844增加867件),其中網拍糾紛案件為2,698件(較104年度1,901件增加797件),占網路交易申訴案件比例72.7%,至於糾紛申訴案件數量之前3名分別為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814件)、樂購蝦皮有限公司(759件)及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547件)。另從銷售管道、商品類別及爭議類型等面向統計案件占全年申訴案件之比例如下:一、 銷售管道(交易平台)前3名:(一)網拍:2,698件(占72.7%)。(二)購物中心:650件(占17.5%)。(三)商店街:269件(占7.3%)。 二、商品類別前3名:(一) 服飾、皮件及鞋類:800件(占21.5%)。(二) 通訊及周邊商品:349件(占9.4%)。(三) 電器及周邊商品:251件(占6.8%)。 三、爭議類型前3名:(一)瑕疵:1,186件(占32%)。(二)退款問題:640件(占17.2%)。(三)退貨遭拒:483件(占13%)。如前所述網路交易糾紛申訴案不斷上升,去年網拍的消費糾紛案件數占網路交易申訴總件數高達72.7%,因此行政院消保處陸續邀集相關機關及網路平台業者召開研商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會議,分析網路消費爭議案件型態研議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之改善情形。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首應注意賣家及交易平台的信譽,此外,除應知悉消費者保護法增定「合理例外情事」規定外,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含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等有利消費者的相關規定。其次,行政院消保處亦呼籲買家不要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因如衍生糾紛時,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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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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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8b910c88-860e-4428-beeb-2ca3ace273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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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電商平台111年度被申訴案件減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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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11)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4,957件,較前(110)年減少1,405件,降幅達22.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仍持續請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下稱數發部)要求各大電商平台,逐步減少消費爭議,並精進各項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近年線上消費盛行,再加上疫情的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也因此衍生相當數量的消費糾紛案件。經統計,去年6家知名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量的排序如下:一、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2,743件,較前年減少1,326件(減少32.6%)。二、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4件,較前年增加59件(增加5.5%)。三、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75件,較前年增加10件(增加2.1%)。四、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30件,較前年減少36件(減少9.8%)。五、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72件,較前年減少61件(減少26%)。六、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13件,較前年減少51件(減少31%)。另依行政院消保處統計,被申訴原因及商品類型前3名的排序分別如下:一、被申訴原因(一)瑕疵品爭議:約占31.7%。(二)產品內容爭議:約占13.3%,主要為顏色、形狀、體積及數量不同。(三)退費爭議:約占10.7%,主要為時間延遲及數額短缺。 二、商品類型(一)家電及周邊產品:約占14.8%。(二)通訊及周邊產品:約占10.4%。(三)服飾、皮件、鞋類:約占9.6%。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雖去年電商平台被申訴量減少,但平台的管理及服務的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因此,已函請電商平台的主管機關數發部,督促要求電商平台業者持續精進各項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措施,俾減少消費爭議案件。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有一定風險,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俾發生消費糾紛時,較能維護自身之權益。其次,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主張無條件解除權,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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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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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因考量營業稅歷年停歇業資料量太大,開啟檔案困難,故所開放檔案僅涵蓋營業中資料,並建議使用Microsoft Word Viewer開檔,中文請選UTF-8中文碼;或使用Notepad++、UltraEdit等其他工具開檔。 資料連結於109年6月22日調整為https://eip.fia.gov.tw/data/BGMOPEN1.zip
來源 :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
欄位 : 營業地址、統一編號、總機構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資本額、設立日期、組織別名稱、使用統一發票、行業代號、名稱、行業代號1、名稱1、行業代號2、名稱2、行業代號3、名稱3
營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里三重路66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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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
27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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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構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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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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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 |
2228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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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日期 |
09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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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別名稱 |
外國公司在台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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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統一發票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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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代號 |
63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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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其他資料處理、主機及網站代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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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代號1 |
7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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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1 |
其他管理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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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代號2 |
48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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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2 |
經營電視購物、電台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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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代號3 |
48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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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3 |
電腦套裝軟體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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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工作守則,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工作守則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備註
登錄編號 |
B1050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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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期 |
1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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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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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字號 |
雅虎資訊(105)字第009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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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日期 |
10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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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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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工作守則,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工作守則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備註
B1050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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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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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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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資訊(105)字第009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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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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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 I401010, I401011, I401030, I401040, I4011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一般廣告服務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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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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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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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額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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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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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日期 |
2022-04-01 02:39:5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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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資訊軟體服務(I30101, I301010, F501990, I30131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資訊軟體服務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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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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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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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額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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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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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日期 |
2022-09-01 02:37: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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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I30104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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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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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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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額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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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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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日期 |
2022-09-01 02:40: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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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翻譯業(IZ0401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翻譯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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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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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額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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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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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日期 |
2022-09-01 02:43: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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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安衛單位(人員),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衛單位(人員)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人數、勞工安全管理師人數、勞工衛生管理師人數、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登錄編號 |
''27240313201912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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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期 |
10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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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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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字號 |
雅虎資訊(一O八)字第011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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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日期 |
10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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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人數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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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管理師人數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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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衛生管理師人數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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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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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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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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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安衛單位(人員),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衛單位(人員)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人數;勞工安全管理師人數;勞工衛生管理師人數;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27240313201912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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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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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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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資訊(一O八)字第011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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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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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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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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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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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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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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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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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集為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決定資料
來源 :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決定
欄位 : FTCDECISION_row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開運陶源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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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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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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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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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667d6805-b6e1-4093-84ec-b23c02680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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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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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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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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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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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6cb8a993-1d80-48ca-8983-59f18da9a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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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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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采舍國際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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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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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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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ec508416-651c-4597-88ab-9667f1c916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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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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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因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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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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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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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1aab5c88-647d-4c1d-837f-7d22400d40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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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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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銷售「ARC-FLASH光觸媒寵物專用瞬效芳香噴液(250ml)」商品,宣稱「ARC-FLASH光觸媒……效能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工研院、中科院、食工所……SGS……等公正機構驗證」,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處分案。 (公21)110d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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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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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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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a6ac18b9-da7c-4f56-9b71-0206fca62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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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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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國際有限公司與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因就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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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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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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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43053da5-9730-40bd-aeb1-730d6b875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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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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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增田家睫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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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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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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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65b52772-a899-40d3-af4b-fb29b0a3b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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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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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報事業結合決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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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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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案件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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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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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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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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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951b6e76-d58b-4714-a12d-1edf9204c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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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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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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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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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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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a0bbe46a-e157-4f17-a0ad-f0e69d66b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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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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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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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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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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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b12c47b5-629e-435b-a13c-1a32ebc31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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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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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Yahoo! Taiwan Holdings Limited)擬以現金為對價支付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受讓該公司之主要營業與資產,申報事業結合決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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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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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案件決定書
|
公平交易法第11條
|
公平交易法第12條
|
公平交易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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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33542ed1-1fb7-4ed8-b34a-50734653b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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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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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康廚居家生活館因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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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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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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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10638845-2737-4047-939a-d76f5da1d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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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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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廣瑞國際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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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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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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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ec4d768e-6579-4549-b2f7-1510483a7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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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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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巧禮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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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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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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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f03af706-da81-4a80-89e9-3a63ef10f7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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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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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千琦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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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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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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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597b1a37-42de-4269-b9b7-4228594ef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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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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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開元國際行銷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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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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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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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99043393-84a2-4e21-a616-181c37d70f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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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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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沛麗星國際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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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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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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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13802872-9400-4838-ac6d-5838d8249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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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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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卡爾奇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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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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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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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f4284d29-cfb0-4759-95a4-4b03f5a67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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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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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嘉強汽車材料百貨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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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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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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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97b21dfb-d6ed-4dc7-8b57-bce70b711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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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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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OOO即九鼎雜誌社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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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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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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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1d931425-1cf4-419f-baf7-37b0ad0521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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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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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德文企業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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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7
|
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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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832ad2f5-fa59-4ab1-8f38-db80c2b18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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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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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嘉強汽車材料百貨有限公司等2事業因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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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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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書及不處分決議書
|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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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1a21ac01-ba60-4d9a-ad38-898486374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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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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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資料處理服務(I30102, I301020, I301021, I30122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資料處理服務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實收資本額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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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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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日期 |
2022-09-01 02:39: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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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之最新消息。
來源 : 行政院-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最新消息
欄位 : 來源網址;標題;內容;上版日期;相關連結
https://eycc.ey.gov.tw/Page/9FAC64F67005E355/3cdf97cc-3763-461a-a9f3-b48490677b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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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撤銷後仍標示專利證號持續刊載廣告,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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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在112年5月3日第1647次委員會議決議,崧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於松果購物、PChome24h購物、Yahoo奇摩購物中心、誠品線上等網路通路及HOLA特力和樂、POYA寶雅等實體通路銷售「環保室內拖鞋」,刊載商品廣告照片及在實體商品上宣稱「專利字號:D144859」,因專利權被撤銷已無專利,而涉有廣告不實,分別處崧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HOLA特力和樂)8萬元罰鍰。另就PChome24h購物、YAHOO奇摩購物中心、誠品線上廣告違法部分,予以警示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及供貨商一品川流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經公平會調查,案關商品雖曾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專利權期間為101年1月11日至112年5月17日,惟該專利於110年6月24日因舉發成立遭撤銷,因此該商品已無專利,卻於專利撤銷後仍持續標示並刊載「專利字號:D144859」、「台灣註冊專利字號」、「中華民國專利證書:D144859」、「超輕量專利科技商品」等語,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 另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業意見表示,專利權撤銷後,商品即不得為專利證書號數標示之附加,除非係專利權撤銷前已標示並流通。查POYA寶雅、HOLA特力和樂等實體通路銷售之「環保室內拖鞋」製造日期為110年10月1日,已屬專利撤銷後再製造流通之商品,商品仍持續標示「專利字號:D144859」等內容,難謂是屬專利權撤銷前已標示並流通,而有前揭排除之適用。因此,該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廣告使用「專利」字樣,予人印象較其他未獲專利之商品更具獨創性、新穎性、進步性,且受專利法之保障,進而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因此,業者如果在廣告宣稱專利,應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是否相符,以免觸法遭罰。(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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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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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其他工商服務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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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實收資本額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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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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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日期 |
2022-09-01 02:46:13.15
|
公司登記資料處理服務業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處理服務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
統一編號 |
27240313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提供全國無店面零售業(F39904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無店面零售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實收資本額 |
0
|
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
產製日期 |
2022-09-01 02:34:19.61
|
公司登記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
統一編號 |
27240313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提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驗證登錄案件授權資料集
來源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驗證登錄案件授權資料集
欄位 : 證書編號;授權證號;授權人名稱;主型式;被授權人統編;被授權人名稱;被授權人地址;被授權人電話;授權有效時間
CI3A5069230013
|
CI3A1079230010
|
海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C2i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886-2-2360-2630
|
2017/06/30
|
CI3A5069230013
|
CI3A2079230019
|
海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C2i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886-2-2360-3015
|
2020/06/30
|
CI360061992508
|
CI362071992507
|
美超微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116-R7X12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3-3226888
|
2024/11/28
|
CI360061992031
|
CI362071992030
|
美超微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LB16CDC-R8X12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886--2360-2630
|
2024/03/22
|
CI360061992213
|
CI362071992212
|
美超微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815-S6X12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886--2360-2630
|
2024/07/26
|
CI3B0065990411
|
CI3B1075990411
|
台灣聯想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ThinkSystem HR630X V2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979102630
|
2024/07/11
|
CI336060026910
|
CI33C070026916
|
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E39S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3015
|
2020/11/06
|
CI3B6065990026
|
CI3B1075990027
|
台灣聯想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ThinkSystem HR650X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3015
|
2023/04/30
|
CI3B6065990015
|
CI3B2075990012
|
台灣聯想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ThinkSystem HR630X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3015
|
2023/04/30
|
CI336060026910
|
CI338070026912
|
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E39S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3015
|
2020/06/12
|
CI333060025613
|
CI33U070025613
|
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E3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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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2630
|
2020/08/18
|
CI366061991052
|
CI363071991058
|
美超微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826S-16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886-2-2360-3015
|
2020/07/04
|
CI3B6065990015
|
CI3B1075990016
|
台灣聯想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ThinkSystem HR63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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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3015
|
2020/04/30
|
CI333060025497
|
CI33G070025491
|
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E26S (本型式係8-HDD機殼AC機種)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3015
|
2020/08/05
|
CI33406B659381
|
CI33207B659383
|
荷蘭商聯想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70D6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3015
|
2018/09/01
|
CI366061991052
|
CI362071991052
|
美超微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826S-16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2630
|
2020/07/04
|
CI393061570019
|
CI391071570011
|
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Z801001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2630
|
2017/03/31
|
CI394061570048
|
CI391071570041
|
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Z901001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2630
|
2018/03/19
|
CI33106001E987
|
CI33107001E981
|
慧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TPS-I002(本型號係AC規格,3.5"HDD)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 2630
|
2018/03/25
|
CI364061990598
|
CI361071990591
|
美超微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SYS-6018R-TDW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886-2-2360-3015
|
2018/09/20
|
CI333060025497
|
CI331070025499
|
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E26S (本型式係8-HDD機殼AC機種)
|
27240313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
02-2360 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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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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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百貨公司業(F301010)公司登記資料。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百貨公司業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負責人、公司地址、實收資本額、公司狀態、產製日期
統一編號 |
27240313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負責人 |
林O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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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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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額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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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狀態 |
核准登記
|
產製日期 |
2022-09-01 03:35:47.877
|
本資料集擷取自各縣市衛生局登錄之藥品廣告處辦紀錄,可顯示欄位以系統開放者為限,惟本資料集可能因後續修正裁量而有所變動,亦不代表處分主體之產品為違法,請審慎採參。
來源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違規藥品廣告資料集
欄位 : 違規產品名稱、違規廠商名稱或負責人、處分機關、處分日期、處分法條、違規情節、刊播日期、刊播媒體類別、刊播媒體、查處情形
違規產品名稱 |
Botani萬用草藥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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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廠商名稱或負責人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鄒O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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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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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日期 |
12 25 2014 12: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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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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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情節 |
廣告內容誇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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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日期 |
07 24 2014 12:00AM
|
刊播媒體類別 |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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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媒體 |
雅虎奇摩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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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情形 |
輔導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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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集擷取自各縣市衛生局登錄之藥品廣告處辦紀錄,可顯示欄位以系統開放者為限,惟本資料集可能因後續修正裁量而有所變動,亦不代表處分主體之產品為違法,請審慎採參。
來源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違規藥品廣告資料集
欄位 : 違規產品名稱;違規廠商名稱或負責人;處分機關;處分日期;處分法條;違規情節;刊播日期;刊播媒體類別;刊播媒體;查處情形
輔導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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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鄒O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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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奇摩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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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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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內容誇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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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5 2014 12: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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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4 2014 12:00AM
|
Botani萬用草藥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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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集擷取自各縣市衛生局登錄之藥品廣告處辦紀錄,可顯示欄位以系統開放者為限,惟本資料集可能因後續修正裁量而有所變動,亦不代表處分主體之產品為違法,請審慎採參。
來源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違規藥品廣告資料集
欄位 : 違規產品名稱;違規廠商名稱或負責人;處分機關;處分日期;處分法條;違規情節;刊播日期;刊播媒體類別;刊播媒體;查處情形
Botani萬用草藥膏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鄒O蓮
|
|
12 25 2014 12:00AM
|
|
廣告內容誇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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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4 2014 12: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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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
|
雅虎奇摩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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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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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辦之金鼎獎得獎名單資料
來源 : 文化部-金鼎獎得獎名單
欄位 : 年度、獎項分類、得獎作品、得獎者、出版社
年度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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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分類 |
最佳公益數位媒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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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 |
Yahoo!奇摩公益頻道
|
得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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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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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集提供社會創新平台刊載之活動訊息。
來源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會創新平台-探消息-活動看板
欄位 : 活動序號;活動名稱;活動封面;開始日期;結束日期;SDGs;是否收費;活動地區;活動地點;主辦單位;活動簡介;活動嘉賓;發起單位;活動負責人;聯絡方式;聯絡信箱;報名連結;官方網站連結;臉書專頁連結;社創組織連結;建立時間;最後編輯時間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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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次世代技術應用 Demo & Pitch】GO NEXT DIGITAL 生態大鏈結,新人才淬煉
|
https://si.taiwan.gov.tw/Files/Activity/490/fcdc2b2c-5569-49ae-9d1e-a4bcf64761c0.png
|
20211119
|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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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7"]
|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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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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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區經貿二路2號(臺北南港展覽館二館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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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Digi+數位經濟產業推動辦公室、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數位時代、創業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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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位":0,"照片":"https://si.taiwan.gov.tw/Files/Activity/490/334ae3be-45e1-4c7d-8993-c3b8250e2c26.jpg","圖說":"報名即可享有「Meet Taipei亞洲最大創新創業嘉年華」三日免費觀展資格!","簡介":"鏈結創新人才x產業實證x政府資源,打造2030年的國際市場競爭力\n經濟部工業局為促進數位人才技能提升以因應2030年產業競爭與數位科技人才需求,聚焦數位創新、數位雙生、跨業應用等領域。於110年度「次世代技術應用人才淬煉計畫」,辦理「數位科技解決方案競賽」 ,透過產業出題 x 人才解題,以及「以戰代訓」等機制,培育前瞻技術及跨領域應用菁英人才,促進產業升級轉型、提升數位科技人才國際競爭力。\n\n*Demo \u0026 Pitch三大亮點,掌握未來實力提升關鍵\n掌握產業發展實況與市場競爭動態\n見證數位科技解方實證落地\n鏈結菁英人才與跨界資源結盟\n\n* 精彩實戰,創新人才輪番上陣\n11/19 Fri. @MEET TAIPEI – Echo Stage (南港展覽館二館1F)\n- 14:00-14:30 報到入場\n- 14:30-14:40 貴賓致詞\n- 14:40-15:30〈以戰代訓〉人才培訓成果發表\n* VR展映與虛擬表演|在地實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n *《九九八十一》系列動畫製作|兔將創意影業股份有限公司\n *台北101 5G + 4K展演場域 - 數位沉浸IP製作|科文双融投資顧問公司\n *METAVERSE數位雙生直播技術-VT宇宙頻道創新應用|羊咩咩整合行銷公司\n *沉浸式互動影音加值|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n*〈以戰代訓〉培訓計畫介紹(請點此)\n\n- 15:30-16:30〈擬世大人物〉數位科技解決方案競賽成果發表\n競賽出題單位|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遠雄海洋公園、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消防局\n*以Live AR形式製作3D錯視投影\n* 智慧遊園指引\n* 智慧水族館\n* 智慧樂園AI自創音樂\n* AI智慧防疫照護雲端服務\n* 智慧床墊\n* 無人機應用人形探測系統\n* 以無人氣球搭載設備互外增強傳輸系統\n* 智慧巡邏路線規劃\n* 火災風險導向檢查系統\n〈擬世大人物〉數位科技解決方案競賽介紹\n\n- 16:30-17:00 會後交流時間\n\n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n承辦單位| Digi+數位經濟產業推動辦公室\n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數位時代、創業小聚\n\n報名連結:https://edm.bnext.com.tw/gonext-digital/"}]
|
[]
|
劉小姐
|
劉小姐
|
02-87739808#233
|
eden.liu@bnext.com.tw
|
https://edm.bnext.com.tw/gonext-dig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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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190349
|
20211116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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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國公司登記董監事資料集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董監事資料集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持有股份數
統一編號 |
27240313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職稱 |
在中華民國境內負責人/代表人
|
姓名 |
林振德
|
所代表法人 |
|
持有股份數 |
0
|
經消費者提出申訴排定協商,無故未出席之廠商名稱及申訴內容要旨等資訊。
來源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無故未出席協商企業經營者名單
欄位 : 相對人;申訴人;協商日期;申訴內容要旨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李○○
|
20190306
|
網購螢幕糾紛
|
經消費者提出申訴排定協商,無故未出席之廠商名稱及申訴內容要旨等資訊。
來源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無故未出席協商企業經營者名單
欄位 : 相對人、申訴人、協商日期、申訴內容要旨
相對人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申訴人 |
李○○
|
協商日期 |
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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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內容要旨 |
網購螢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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